【本報訊】二十二歲男品質檢查員與十八歲男生分手後不斷要求復合,期間涉嫌以威脅公開對方的同性戀性取向及要「買起他雙手」,傷害男生和其家人,先後逼男生口交及肛交。被告劉振堯昨在區院否認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案件開審。

男事主X指前年十一月認識被告,直至去年二月才成為戀人,但兩個月後X提分手,被告當時要求再拍拖兩個月,否則會自殺及公開X的性取向,X答允。去年六月二十八日,X堅持分手但被告要求復合,並多次用手機發出威脅訊息包括會公開X的性取向、令X不能升讀大學,及會傷害X和其家人;被告之後逼X與他肛交,但繼續纏擾他,又要X與他四次肛交,X被迫答允。其後被告仍不斷要求復合,X遂於八月一日報警。

案件編號:DCCC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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