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城受襲當日重傷送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中年女文員以電鋸腐液「伺候」變心情郎,前日在高院認罪求情時,力數男方花心迫玩3P,令她情緒病惡化,惟案件昨經報道後,案中男主角主動接觸傳媒呼冤,他說女方是其初戀,早已懷疑對方真實年齡,但遭女方砌詞蒙騙,得知真相後欲分手,復遭對方以死相逼,更險遭碎屍,若非事發當晚,被告所持電鋸因纏上頸巾失靈,他自言已成為「碎屍案主角」。男主角指對方言論令他原本平伏的情緒再起波瀾,還要面對社輿論壓力,不禁問:「以後我將如何生活下去?」

黃海城受襲當日重傷送院。(資料圖片)

女被告李靜兒。(資料圖片)

指被告求情造假

案中廿九歲男事主黃海城,除臉、頸及手部多處裂傷或割傷外,左眼球因被腐液所傷而需摘除,現以假眼替代。專家指,黃受創後社交減少但努力自強;不過,昨日傳媒對案件的廣泛報道,令他再受打擊,迫不得已現身接觸傳媒要求澄清。黃向本報指出,女被告李靜兒求情時的言論與事實不符,令他蒙上不白之冤,因他與女被告交往時沒有結新歡,亦沒有帶過其他女人回家,更遑論要被告陪玩3P,他甚至表明,若對方能提出證據證明,他願意撤銷對她的所有指控。

黃海城指被告是經由一名「好兄弟」介紹而認識,當時指她在一九八四年出生;但黃從外表觀察,已覺她至少已年過卅,便親身查問,被告卻解釋因早前遇到嚴重意外,皮膚因接觸過量藥物而嚴重老化。

以死威脅拒分手

黃未有進一步追查,二人相戀年多後,意外發現被告的真實年齡,即時向被告提出分手,但對方以自殺威脅。

黃海城坦言,事發當晚被告所持電鋸若非因纏上頸巾失靈:「我應該經已係一宗碎屍案的主角」,但原已平伏的心情,再因被告失實的言論而起波濤;然而,對方的「說法」已被廣泛報道,他則「有冤無路訴」;昨早致電警方時,得知女被告的求情理由不能被要求撤回,他擔心因而遭誤解,更甚者會影響日後生活,故不惜主動接觸傳媒,希望能夠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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