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溪沙青年新村三幢營舍租予浸大作內地宿舍。

獲政府資助營運的烏溪沙青年新村,將康樂用途的營舍出租牟利,予浸會大學當學生宿舍,引起審計署關注。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自二○一○年起,將烏溪沙青年新村近三分一單位租出,予浸大作學生宿舍,涉及租金每年逾六百萬元,但政府每年只收YMCA象徵式租金不足三百元。立會議員范國威批評當局「隻眼開隻眼閉」,縱容YMCA出租營舍圖利。

烏溪沙青年新村三幢營舍租予浸大作內地宿舍。

宿舍內有房有廳。

四人房有兩張上下格床。

烏溪沙青年新村部分營舍門口貼有告示,指是浸大學生宿舍,遊人止步。(資料圖片)

審計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指,留意到有關事件,尤其是YMCA主動終止租約,或許亦認為有問題。至於審計署會否跟進調查,發言人指不便透露。

逢周五出版、隨《太陽報》附送或免費派發的最新一期《好報》報道,烏溪沙青年新村以私人遊樂場契約形式獲批地,現契約九一年批出,YMCA僅付一萬六千元便可租用十一公頃地到四七年。契約列明烏溪沙青年新村只可作康樂營,不能作商業或住宿用途。

每年料收租金600萬

浸大自一○年起,租用烏溪沙青年新村其中一幢大樓,供內地生居住;去年再租多兩幢,合共四十四個單位,分別為四人房和六人房,烏溪沙青年新村只有五十四個家庭營舍和一百零六個團體營舍單位。

據悉,當年是YMCA主動聯絡浸大提供宿舍,但今年五月突然通知浸大,本學年結束後終止租約。YMCA和浸大都拒絕透露租金,但據受影響宿生(主要為內地生)透露,每人需付約二千元月租,即浸大每年收租逾六百萬元租金交予YMCA。

YMCA回應說,有關的營舍租賃是「合作事工計劃」,協助內地生適應香港社會並在營地為同學建立支援網絡。地政總署則聲稱,若建基於YMCA提供的資料,對方沒有違反地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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