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張佩嘉承認控罪,法庭待案件審結始判刑。

三十三歲無業婦身懷未婚夫骨肉,卻風聞對方不忠「翻撻」內地前女友,遂召三名友人凌晨上門到他的住所「突擊」捉姦,果見「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無業婦盛怒下夥三友人涉嫌向兩人施襲,包括向情敵拳打掌摑、執起花瓶扑她前額等,四人更涉輪流在情敵脫下的衣服上小便。被捕四人昨於粉嶺法院受審,無業婦率先認罪,餘下三友不認罪。辯方盤問時反指女事主當時曾腳踢懷孕無業婦腹部,導致對方最終流產,女事主否認。

被告張佩嘉承認控罪,法庭待案件審結始判刑。

女事主刁玉瑜昨出庭講述當晚遇襲經過。

三女一男被告依次是張佩嘉(三十三歲,無業)、吳慧英(三十三歲,售貨員)、陳奕賢(三十九歲,文員)及男子羅永傑(三十歲,貨車司機),共被控傷人、襲擊致身體受傷及刑事損毀等罪。首罪指三名女被告於二月十七日在男事主楊文勇(三十三歲,貨車司機)的落馬洲住所內,惡意傷害女事主刁玉瑜(二十七歲,模特兒);次罪指男被告同日同地襲擊楊;第三罪指四人同日同地損壞刁的衣服。張承認兩罪,准保釋至案件審結始判刑。

按床上圍毆

刁供稱與楊相識多年,兩人一度拍拖,期間她曾懷孕但之後流產,兩人去年底分手。惟事發前一晚,楊要求復合,她得知楊與張已分手,遂允復合,兩人並買酒共飲慶祝。惟張突在凌晨時上門,之後另外三被告亦抵至。眾女在客廳向她拳打一分鐘,陳期間曾掌摑她,又用酒樽擊打她頭,之後她被按在床上,眾女繼續圍毆她,張更拿起花瓶敲她頭至瓶碎,陳則拾起碎片割傷右膝。

楊上前協助時被羅制止,楊掙脫報警。刁又指當時她身穿睡裙,眾被告在警員到場前將她的牛仔褲及上衣丟入坐廁內,輪流在衣服上小便。

辯方盤問時指刁當時曾用腳踢張的腹部和手,張因而手骨折斷,手術後更流產,刁否認曾踢張。辯方又指她當時喝醉,根本看不清被誰襲擊,刁亦否認。

案件編號︰FLCC 5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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