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因賣樓事件向行會申請休假,至今已超過半年,張震遠則因為商交所事件暫停一切公職,有行會成員及立法會議員認為休假應設時限,且特首梁振英應明白若不予合理交代,需付出政治代價。

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認為,區議會或立法會都需議員有合理原因才可休假,建議行會倣效做法。她相信梁振英會明白若不作合理交代的話,需付出代價。另一成員林健鋒建議檢討休假期限,並設約六個月時限,若成員要延長休假,需有充分理由。金融界議員吳亮星認為,行會不會因缺少一人而不能運作,相信社會不會有大影響,但長遠來說,當局需解決政治人才培訓問題。

另發展局昨發出新聞稿,解釋當局再委任張震遠為市區重建局主席,是考慮到大部分上屆董事會成員任期屆滿,需要卸任,為確保領導層延續性及市建局運作,政府經仔細考慮後,認為有需要彈性處理市建局主席的委任。而市建局非執行董事及主席的委任,一向都由發展局局長建議,經財政司司長支持,最後才呈特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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