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質疑貪曾案調查進度慢,是否與湯顯明是由曾蔭權委任及先後爆出同類醜聞有關。(資料圖片)

【議會組、專案組報道】律政司前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致函東方報業集團,炮轟廉政公署調查「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的貪腐指控將近十五個月,仍未檢控任何人或作出交代,是「難以置信(incredible)」和「令人費解(inexplicable)」,此舉有可能導致涉案被告獲減刑甚至終止檢控。他又特別提到當年獲貪曾委任做廉政專員的「貪湯」湯顯明,最近被揭多宗與曾蔭權類同的涉嫌以權謀私醜聞,令人懷疑貪曾案在貪湯任內未獲妥善處理。他認為,特首梁振英必須要求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及現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解釋事件,並向公眾作出交代,否則有違基本公義原則。

江樂士質疑貪曾案調查進度慢,是否與湯顯明是由曾蔭權委任及先後爆出同類醜聞有關。(資料圖片)

江樂士認為梁振英須向白韞六(左)及袁國強(右)追問貪曾案進度。(資料圖片)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江樂士昨透過電郵致函東方報業集團,指貪曾案早於去年二月二十五日轉交廉署,指控他與多名富豪的不恰當關係及揮霍生活,至今十五個月後仍在調查,令人難以置信,反觀屋宇署調查前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大宅僭建案,花了十二個月亦被指過長,今次貪曾案拖延時間之久,實在令人費解。他強調,刑事罪行的調查和檢控遭到拖延,可以產生許多不幸結果,例如法庭可以造成不公為由下令終止案件,或因拖延而帶來創傷給予被定罪的被告減刑,甚至可能違反獲《基本法》保障的公平審訊權利。

促白韞六袁國強交代

江樂士續說,廉署在去年四月還以協助調查貪曾案為由,額外延長廉署執行處前任處長李銘澤的任期三個多月,但李銘澤已於去年暑假退休,有關調查仍未結束;即使計及此案須尋求外界獨立法律意見,亦無法解釋為何拖延這麼久;而根據曾蔭權今年三月發表的聲明,指他因為正接受調查而不適合擔任全國政協職務,可見案件當時仍未結案,但到底案件現時仍在廉署調查階段,還是已轉交律政司研究是否檢控,外界毫不知情。

江樂士又特別提到,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最近被揭多宗濫用公帑醜聞,內容與針對曾蔭權的指控類同,而湯顯明當年正是由曾蔭權委任掌管廉署,令人懷疑貪曾案出現的不尋常拖延,是否與案件得不到妥善處理有關。他認為梁振英作為廉政專員的上司,必須就此向白韞六尋求解釋,要求對方就案件的調查進度及延誤原因提交報告;如拖延的是律政司而非廉署,梁振英亦須要求袁國強交代;而負責監察廉署調查案件進度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施祖祥,亦應想想可在廉署內部作適當跟進。

江樂士最後強調,如當局決定檢控貪曾,便應盡快將他帶上法庭,如決定不檢控,即使會惹起爭議及令人失望,亦無理由遲遲不公布,曾蔭權也有權知道他本人的命運,這是基本的公義原則。

廉署律政司不作評論

江樂士傍晚再現身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指根據他任職刑事檢控科的多年經驗,廉署查案連同徵詢法律意見,一般只須六至九個月,即使案件案情複雜、涉及多名疑犯和證人,一般也只須一年,十五個月是明顯過長,若廉署和律政司就今次拖延有特別解釋,亦應讓公眾知道。

廉署對江樂士的信件表示沒有評論。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所有廉署案件都會交由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律政司則負責提供法律意見及決定是否檢控,律政司現階段不宜就信中提及的案件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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