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男涉撞死婦或控鹵莽罪
余小姐指祖母徐婆婆本月初於大埔南坑村村口對出汀麗路遭單車撞倒,延至晚上不治。
【本報訊】單車熱潮冒起,但涉及的意外頻生引起社會關注。大埔南坑村村口對出汀麗路,本月初發生罕見單車懷疑撞死人意外。意外中,一名老婦被單車撞倒後送院,延至當晚不治。死者家人關注現行涉及單車意外的刑罰太輕,對被撞人士毫無保障。警方表示案件正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余小姐指祖母徐婆婆本月初於大埔南坑村村口對出汀麗路遭單車撞倒,延至晚上不治。
徐婆婆
事發於本月三日下午五時十八分,一名十八歲姓曾男子踩單車沿汀麗路往太和邨方向行駛,在近太平工業園對開撞倒八十歲老婦徐慧儀,徐婆婆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延至晚上十時許不治。據知,徐婆婆事發時如常橫過汀麗路準備返回南坑村寓所,但甫步出馬路,便遭單車撞倒。
記者昨日現場所見,警方於肇事現場貼出「警察告示」交代意外事件,並在路旁掛上「橫過馬路,留意來往車輛」橫額,但不少踏單車人士仍在附近踏單車,甚至踩上行人路。
死者孫女余小姐指出,祖母生前健康良好兼活躍好動,退休後經常當義工,曾獲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頒發熱心服務獎,又參與香港基督女少年軍,並於去年長者學苑運動會長幼共融草地滾球賽女子耄耋組勇奪金牌。
余小姐說,上水警署警員曾對她透露,或考慮以鹵莽騎踏單車罪起訴涉案人,但她質疑有關法例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元實屬太輕,「單車撞死人係咪區區罰幾百蚊就得?揸車撞死人都有第三者保險,但單車就無?踩單車撞死人就唔使坐監?」她希望今次事件令社會關注單車撞死人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