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中國式人治又升呢,升上一個法治社會無法想像的嶄新局面。前中國鐵建電氣化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汝軍,利用公款疏通關係之時涉嫌中飽私囊。公訴機關認為,李汝軍是鐵路系統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希望法庭網開一面。法官大人竟然又「從善如流」採納其寶貴意見,對於這個貪污罪犯從輕發落,判處監禁三年但緩刑三年,等於獄外逍遙,毋須負上刑責。

這是刑不上大夫的變奏版本,刑不上專才。只要你是甚麼甚麼系統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你即使犯了殺頭的大罪也是沒有問題的,長官意志凌駕一切的人治之下,法外總能開恩,是非必可扭曲。

專才專才,何謂專才?看情況嘛,有本事在坑渠裏提煉出食油來,那些販賣地溝油的傢伙也是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具備優厚潛質角逐諾貝爾化學獎,同樣應該歸類為刑不上專才的受惠者。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不久前發布司法解釋,規定製售地溝油屬於「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可以判處死刑。說歸說,做歸做,可以判處死刑不一定真的判處死刑,有了李汝軍這一塊珠玉在前,地溝油專才如無意外可免一死。

那就是說,如果你的志願是投身官場撈油水,你最好來個「貪前培訓」,自我增值為專才之後即可橫行無忌。按此邏輯,湯顯明亦是廉政系統不可多得的專才,再怎麼腐敗也不該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