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 捍衞立法會「法定人數」

上星期三晚我要求點算立法會會議法定人數導致流會,風波仍然持續,掀起應否修改議事規則中會議法定人數的辯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受訪時指,可參考外國事例取消點算法定人數,並打算在議事規則委員會商討可行性。

此舉又回到建制派的慣技:每當遇上少數派議員在議會運用不同方法作出政治表態時,只要不符合建制派的政治立場,便認為大可參照外國事例限制,以多數壓倒少數;惟當民主派議員認為要爭取普世價值或參考外國相關制度,建制派議員又會動輒說「國情不同」,難以借鑑。

若說要參考外國事例,不如先廢除功能組別,再參考外國已有民主普選的議會如何取消法定人數吧。現在我們談論的香港議會,卻是《基本法》第七十五條訂明,「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抵觸」,可見開會期間法定人數不足不應進行會議有明確指標,議員應加以尊重。

建制派議員要求修改法定人數,純粹針對「拉布」,令期間流會不成。不過,假如為了非常態的拉布時期而取消有關規定,恐怕長遠變相令部分議員藉機避過出席會議的責任,助長偷懶歪風。尤其一些會議究竟是否重要,人人看法不同,怎能只靠議員互相協調?

所以,我絕不同意放寬此類規定,即使單單要求在會議開始或投票時才需要過半數議員在席,也絕不能妥協。若議事規則如此鬆散,議員大可不經過辯論便投票,發展下去,議員各自在家投票或進行視像會議,這樣參與議事的意義還在嗎?其實,議員除了自己發言和投票,也應盡可能聆聽其他議員發言,而非自說自話。

隨着事態發展,不排除有民主派議員開始軟化,與建制派一同商量修改議事規則。可是,民主派議員千萬別忘記他們亦曾表態,在被扭曲的政治制度下,拉布是制衡建制派和行政霸權的有力工具,如修訂議事規則真的成功或放寬了法定人數要求,等同自廢武功,禍害遠比他們想像中深遠。

陳志全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