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驚奇:3年接16投訴用前宜測試

不少市民使用染髮劑後會皮膚敏感,消費者委員會由一○年至今,共接獲十六宗與染髮劑有關的投訴,五宗與產品質量有關,有投訴人用後臉部及眼部腫痛。消委會提醒市民,使用前先作皮膚測試,如有敏感便不應使用。

皮膚過敏須食止痛藥

消委會去年收到兩宗懷疑使用染髮劑導致敏感個案,其中一名投訴人用後臉部出現一片片紅腫;另一投訴人則指用後感到頭痛及眼痛,及後被診斷為皮膚敏感,需服食止痛藥。

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化妝品如含有苯二胺、甲苯二胺等染髮劑,必須於包裝上標示成分、含量及中英文警告。在港出售的產品,如染髮劑,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海關過去三年,暫無與染髮劑的相關檢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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