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頒令禁碼頭工入長江中心

【本報訊】中環長江集團中心的管理公司,前日入稟高院,緊急要求禁制碼頭工人在中心範圍逗留示威,但法官拒絕頒令;原告一方昨修改草擬判令再交法官審閱,終獲批出禁令。根據判令,禁制示威人士進入的範圍縮窄至辦公大樓以內,即罷工工人在中心大樓外集會不受禁令限制。判令有效期至下周五。

原告指未及通知被告出庭

聽取今次臨時禁令申請的法官彭偉昌,前晚已表明在未聽取被告一方陳詞前,他最多只會禁制被告進入大樓室內,並要求原告Turbo Top Limited的代表律師,昨擬好判令文本後交他審閱。原告律師昨午終把修改判令文本交到法庭,彭官隨即決定下午開庭。

被列為被告的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總幹事蒙兆達、碼頭業職工會總幹事何偉航、幹事王宇來、及工人代表陳家駒,昨日均無到庭應訊。原告律師向法官解釋,他們在午膳時間才接獲開庭通知,未及通知被告。法官審閱過草擬判令後,認為禁止被告進入大樓室內,已平衡到原告私人產權與公民示威權利,故此批出臨時禁制令。有關禁令禁止被告,進入和佔用長江集團中心辦公大樓內,及禁止他們在大樓裡面叫口號、使用揚聲器及展示標語。

對於法庭頒下臨時禁令,香港碼頭業職工會總幹事何偉航指,判決對工人的影響微乎其微,因工人不會衝入大廈範圍,又指期望透過下周五的聆訊,確認長江集團中心外公共空間和平集會及抗議的自由度,有兩名工會代表昨午已申請法援。他重申案件輸嬴,無阻工人爭取權益的決心。案件編號:HCA 694/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