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法律面前中產含忍

香港律師會建議提高律師收費四成至六成八,加價理據大致上是這樣的:回歸以來,通脹逼人,而律師會的收費指引十六年來沒有調整,以致律師實際收費遠遠高於收費表水平。最慘的是,法庭判決敗方支付訟費依然參照收費表水平,為免客戶陷入「贏官司輸訟費」的慘況,律師會有責任讓會員名正言順提高收費,最高每小時收足六千大元!

這就搞笑了。律師會的說法首先點出一點,就是維護規章制度的大狀們從來沒有依據指引收費,既然會員一心掠水發達,律師會調整收費表又有甚麼意義呢?

小生愚昧,算不出十六年的累積通脹怎樣才能達到六成八,只知香港打工仔的平均薪酬原地踏步。不過,難得律師會這麼着緊客戶感受,還是想向他們提出一個建議。其實,官司訴訟,難言對錯,保障贏家不一定要打劫輸家,只要律師會把事情反過來做,飭令大狀們降低收費,即可達到同樣效果,又可重振律師會的權威,同時還可以提升律師形象,提倡法治精神,鼓勵市民循司法途徑排解糾紛,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

不能不能,萬萬不能!律師是壟斷行業,怎可能犧牲私利去改變「法律面前,窮人含忍」的現狀呢?說來諷刺,此地窮人好歹有法援幫幫忙,法律面前,中產含忍更甚窮人。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