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則輕無阻嚇作用

【本報訊】「全城清潔大行動」功效似有還無,平日要維持市面衞生環境潔淨,只依賴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不過鑑於條例刑罰偏低,根本未能收阻嚇作用,執法行動猶如無牙紙老虎。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執法不力,又沒有大力宣傳條例,難收阻嚇作用。

在沙士一役後,政府曾公布一系列改善環境衞生的措施,將隨地吐痰及亂拋垃圾的定額罰款由六百元加碼至千五元,而在後巷亂放垃圾則被判阻街。然而多年來成效偏低,過去三年,食環署收到有關環境衞生滋擾的垃圾堆積投訴每年都超過四千七百宗,數字未有減低。

「好明顯係無宣傳,又執法不力。如果宣傳夠,講到明會拉人就無人敢亂掉垃圾。」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政府未有加強宣傳,令市民從不畏懼,加上法例罰則太輕,又不需坐監,結果令法例毫無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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