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雞毛掃打仔候懲

六十歲的士司機,斥責十歲獨子不做好家務,但見兒子返回睡房不瞅不睬,遂決定「家法侍候」,取出雞毛掃入房打兒子,令兒子的臀部、手臂等多處位置留下十多處傷痕,再將兒子推出屋外罰企。受傷兒子自行到警署報案,警方登門拘捕該名司機,控告他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昨於屯門法院認罪,裁判官批評被告用暴力教子,更形容就算騎師策騎衝終點也不會像被告那樣鞭策。被告獲准保釋候判,他用來打仔的雞毛掃被充公。

被告李勝慶,承認於三月四日在元朗的住所襲擊其十歲兒子。被告求情說:「我好後悔」,又解釋只想管教兒子和無意傷害他。裁判官即時反駁說:「管教?咩叫管教?暴力就係暴力!」裁判官看過受襲男童的傷勢報告後,懷疑被告有暴力傾向,指被告「打仔打到上癮」。裁判官得悉被告只有事主一名獨子後,批評被告說:「你六十歲有個仔,仲唔還神?……仲唔感恩?你教到個仔乜嘢?暴力呀!等到個仔二十歲時打番你,你就知死!」裁判官又指被告揮舞雞毛掃教子,過於暴力,更說:「騎師鞭策到終點,都唔會咁打啦!」

裁判官其後向被告好言相勸,指教育兒子成人是長遠之事,猶如還債,直至兒子他朝成家立室,為父者便應感恩,可惜被告未能以身作則做好榜樣,深恐事主會「有樣學樣」。被告承認管教無方,已向社工及校方尋求協助。裁判官下令索取感化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十日判刑。涉案雞毛掃則充公,裁判官對被告說:「你唔識用,就唔好放喺屋企。」

案發當晚被告斥罵事主不做好家務,事主返睡房不理父。被告憤怒下用雞毛掃襲擊事主身體逾十下,並令事主到屋外罰企。事主到警署報警後,警員登門拘捕被告。事主的傷勢報告顯示,事主的左邊臀部傷勢較重,有三處直約五厘米的傷痕,他的右臀、大腿、手臂等亦留有傷痕。

案件編號:TMCC 1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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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勝慶(左)用雞毛掃打仔被官斥過於暴力。

雞毛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