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味成員傷人表證成

【本報訊】樂壇Hip Hop組合「廿四味」兩成員「阿傑」梁永傑及「阿肥」陳偉雄涉在酒吧打人案,區院昨裁定他們與另外三名被告全部罪名表證成立。「阿傑」有意傳召歌手陳奕迅作品格證人,陳表示願意出庭,但尚要落實;「阿肥」同居女友亦打算出庭做辯方證人。「阿肥」打算將影星吳彥祖撰寫的品格證明信呈堂,但控方堅持吳須出庭作證才可將信件呈堂。據悉,吳或分身不暇,暫未知信件可否呈堂。

五名男被告依次為郭志明(三十八歲)、林少倫(三十九歲)、梁永傑(三十九歲)、陳偉雄(三十六歲)及鄭浩輝(三十七歲)。其中梁永傑、陳偉雄屬樂隊「廿四味」的成員。五被告被控於去年四月八日在中環雪廠街Club Fly門外,有意圖傷害男子王宜佳。被告鄭浩輝另加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被告郭志明則加控一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及一項襲警罪名。

案件編號:DCCC 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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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傑、陳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