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下載兒童淫照判囚

【本報訊】任網頁設計師的三十一歲「宅男」,在家用電腦下載兒童淫穢照片及影片,去年三月被警方接獲線報拘捕,並發現其電腦內藏多達七十一萬個影像檔案,當中有八十四段為兒童色情物品的影像。被告李萬豪早前在區院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以「小學」、「小五」的字眼搜尋色情影片,當中涉及小童性虐片段,質疑被告沒有同理心,判他入獄二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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