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華校長誹謗案押後判

【本報訊】香港華仁書院校長譚兆炳被同校退休教師控告誹謗案,雙方昨結案陳詞。譚的律師再三強調,譚中英語文水平差,說英文時用錯字的例子比比皆是,譚於○四年開會時向各人表示對原告蕭漢寶的投訴是「Valid(成立)」,及在會上指蕭沒有批改功課,是出於譚以為「Valid」是代表「Real(真實)」,及在討論過程中有誤會,才惹來誹謗之嫌。律師又代表譚多次向原告道歉,指譚願付四千元賠償。惟原告要求二十萬元賠償,又要求譚書面致歉。區院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DCCJ 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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