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撈五消防交自辯書求保飯碗

【本報訊】五名因秘撈做兼職保安而被消防處發出擬終止聘用通知書變相「炒魷」的消防員,已向上級提交「自辯書」,而五人最終是否可留任消防處,據知需交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發落」,委員會未有決定前,五人仍可留守消防崗位執勤。

二十八名前線消防處人員於二○一一至一二年間被指秘撈做兼職保安,據悉,廉署曾介入調查,但最終查明無刑事成份,但消防處於上月先後向其中五名未過試用期的消防員發出擬終止聘用通知書,即變相「炒魷」,通知書指他們干犯消防處常務訓令,考慮按公務員事務規例,向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建議終止聘用他們。

按規例,人員可在收到擬終止聘用通知書的七天內向部門提交自辯書。據了解,截至昨天,五人已向上級提交「自辯書」,消防處會按程序收集有關文件後,連同五人的自辯書及終止聘用建議,交予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就是否終止聘用作決定,期間五人需續執勤,而五人試用期會一直延長至委員會有結果。有資深紀律人員指,若人員不滿委員會裁決,最後一步可採取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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