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揸電動單車僱主同被捕

【本報訊】警方嚴打市民妄顧安全駕駛電動單車,繼上周拘捕兩男女後,昨午在大嶼山截停一名駕駛電動單車的男外傭,再到其僱主家,將涉嫌提供該電動單車的外籍女僱主一併拘捕。

被捕男外傭三十四歲,其外籍女僱主四十二歲,均有香港身份證,男外傭共涉四罪,分別是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登記及領牌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未有戴頭盔,女僱主則涉兩罪,分別是協助及教唆他人駕駛時無有效駕駛執照,及協助及教唆他人駕駛未登記及領牌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規例》,所有電動單車均屬電單車。任何在道路上使用的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均需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警方重申即使該等車輛行駛時,未啟動動力能源,亦屬違法,初犯可被判罰一萬五千元及入獄九個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