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大欺小」引起公憤

顧問老師:歐陽凱琳

A貨名牌集散地位處何方,眾所周知,卻不知格仔花紋原是侵權陷阱。國際名牌LV控告小商戶侵權,結果惹起全城公憤。網民怒斥名牌企業不打盜版集團,卻對無力還擊的小商戶下手,選擇性追究。在這個名店愈開愈大、愈開愈多的城市,LV申訴侵權為何引起巨大反應?

Q:為何名店告小商戶侵權會惹起社會公憤?

A:社會公憤非因這次單一事件而起。大企業霸權在港日漸明顯,這次LV事件只是一個破口,令港人近年對企業霸權的不滿爆發。而最令市民忿忿不平的是,LV作為跨國大品牌,控告侵權的對象都是小商戶,而被指侵權的物品不是直接抄襲品牌商品。LV控告非存心侵權的小商戶,卻不向直接抄襲的生產商,以至售賣冒牌貨的商販行動,予人以大欺小之感。

Q:網民組織行動到名店抗議,要求名店道歉,行動有何利弊?

A:市民有感名牌企業欺壓本土商戶,他們對霸權不滿,以抗議行動去表達是可理解的。但市民行動訴求、抗議訊息必須準確,是針對大企業的霸權,而不是反對企業擁有知識產權。若果行動時表達訊息不清,會令外界,尤其是外國企業,以為港人蠻不講理,無視知識產權,從而令港人形象受損。

延伸思考

1.盜版商品在香港並非罕見,誰人要為問題負責?

A:香港有不少商舖擺明車馬售賣盜版商品,普遍港人、甚至遊客都知道香港哪可買冒牌LV袋。對此,香港海關作為執法部門,明顯是把關不力,未有足夠執法行動,大力打擊盜版市場。不少市民雖知買賣盜版貨屬違法,但缺乏執法行動,法例對市民的阻嚇作用低。而市民購買盜版商品亦是知法犯法,助長盜版市場。

2.港人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是否足夠?

A:普遍港人都知道何謂知識產權,但卻未有仔細理解,亦不會在意侵犯知識產權的嚴重性。就如此次LV事件,不少人以為抄襲註冊商標屬違法,卻不知連花紋、圖案,會令人聯想到原版品牌,都屬於侵犯版權。再者不少人於網上下載電影和音樂,只有小數人會上網購買歌曲。因為不少港人只想到滿足自己,未有尊重創作者的成果,或顧及創作行業可否得以繼續。港人在尊重知識產權此方面,需要加強教育。

3.版權持有人以法律行動保障自己權益有何不妥,為何LV態度軟化?

A:雖LV的行動合法,但卻不合情理。一個資產市值逾數千億港元的企業,向小商戶索幾萬元賠償,行動有失企業形象,在社會大眾、媒體之間,掀起巨大反對聲音。而反響亦令LV意識到事件會損害品牌形象及商譽,故此在未引發更大爭議前,先與被指侵權的小商戶協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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