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每條人命二千五

正所謂,人命如草芥,真是說得半點不錯。

二○○三年,屯門公路發生二十一死大車禍,肇事司機被判入獄五個月,扣除假日後,被關日數不到一百五十天,創出「每條人命關七天」的黑色笑話。十年後的今天,九龍城法院就馬頭圍道塌樓四死慘劇作出裁決,事件中的唯一被告、地舖裝修工程承辦商被判罰款一萬元,平均下來,「每條人命二千五」,再破人命不值錢的香江紀錄。

綜觀塌樓事件來龍去脈,其實不難看到,地舖裝修工程承辦商雖有過失,但只是芸芸成因之一。人們始終不明白,出事樓宇早已日久失修,屋宇署事前驗樓卻聲稱沒有即時倒塌危險,結果,這幢「沒有即時危險」的樓宇轟然倒塌,這到底是為甚麼呢?現在工程承辦商受到應有懲罰,失職官僚卻逃之夭夭,這才是最令人憤慨的。

儘管死因庭法官也搖頭嘆息,指事發前巡視現場的屋宇署測量師做事「求其」,只當例行公事「交行貨」,令業主未察覺樓宇有即時危險。而今,「求其」者躲在官僚體系後面,法律管不到,所謂問責也是形同虛設,可以繼續「交行貨」矣。

人命從來不值錢,官僚從來不問責,且看太陽日日升起,戶口月月出糧,管他天災還是人禍,且待出事才來檢討,然後批評接受、態度照舊。這就是香港地的現實。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