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生拍裙底判社服

【本報訊】理大男生去年八月在港鐵電梯,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被捕,被警方搜出身藏一部屬於他人的iPhone4,警方發現該手機原是男生女友在的士拾獲的失物。女被告李錦秀(二十歲)早前承認偷竊罪,被判罰五千元;男被告袁日輝(二十三歲)則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和處理贓物,昨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服令。案件編號:KTCC 6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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