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驚奇:文憑畢業生被追助學金

助學金都要還?近年大專院校爭相開辦各類文憑課程,報讀學生可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助學金,惟小心誤中地雷!原來申請助學金的附帶條件,是至少完成副學位(副學士或高級文憑)課程,否則要全數分期歸還。香港公開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四十二名文憑畢業生,近月便因沒繼續進修較高級課程而被追還助學金,總金額近二百萬元。有學生指其報讀課程的資歷架構評級與副學位等同,不明處方為何未能一視同仁審批,有「大細超」之嫌。

「真係被學資處嘅追數信嚇親,明明申請助學金,唔明點解要還錢!」現職幼稚園教師的小芳(化名),去年七月畢業於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全日制幼兒啟蒙文憑課程,惟在去年十一月,她與多名同屬第二屆畢業生的同學陸續收到學生資助辦事處的信件,追收過去兩年獲發的助學金,追收金額由二千元至六萬七千元不等。

「學資處冇講過要還錢」

該幼兒啟蒙文憑課程於○八學年首辦,屬三年兼讀制,至○九學年才開辦兩年全日制課程。全日制課程學費由○九學年的每年三萬元,加至一一學年的三萬四千五百元。其課程概覽清楚列明,課程內容達教育局有關幼稚園教育證書課程、「合格幼稚園教師」資格的要求,並符合社署有關幼兒工作員或幼兒中心主管的資格要求。

「我問過學校同學資處職員,佢哋話可以申請(助學金),冇人講過要還錢。」小芳坦言,家人難以負擔其每年三萬元學費,故此她在報讀前已再三向公開大學及學資處查詢該課程能否申請助學金,獲悉可申請資助後才選擇報讀。

小芳在一○、一一連續兩個學年獲學資處「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全額助學金及生活津貼,合共六萬七千元,「如果負擔到,都唔會申請資助,根本冇諗過Grant(助學金)要還錢」。小芳強調,直到課程完結前,校方亦無解釋如不繼續進修副學位課程,便要退還助學金。

記者調查發現,原來助學金歸還與否與課程類別有關。據教育局資料,小芳就讀的幼兒啟蒙文憑課程只屬基礎文憑,而非副學位,所有就讀該課程並申請學生資助的同學,須完成副學位或以上課程,才可獲得資助,否則違反申請條款,需向學資處歸還助學金。

不少申請助學金的學生均對課程類別一知半解。與小芳同樣要歸還助學金的同學小美(化名),曾向校方查詢該課程在資歷架構所達到的程度,校方信件列明有關課程屬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等同高級文憑及副學士程度。

「計學歷就話係第四級,計資助就話你係基礎文憑,到底邊個先真?」小美指,她以該文憑證書及校方的證明信,成功報讀香港教育學院的學士課程,並獲學分豁免。去年九月,她獲取錄為大學生,「明明都可以攞(合格幼稚園教師)牌,即係夠資格,但係都唔批資助,有少少唔公平!」

本報介入後准暫緩還款

事實上,四十二名連小芳、小美在內修讀幼兒啟蒙教育文憑課程的畢業生,因未有取得副學位或以上的學歷或中途輟學,而被學資處要求分期還款,總金額約一百九十萬元,當中有兩人已償還助學金。經本報介入後,學資處已承諾同學在進修期間可申請暫緩還款,在完成課程並取得指定學歷後,不用歸還款項。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儘管幼兒啟蒙教育文憑課程與副學位資歷所屬級別相同,即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但由於不同課程的內容及修業期等不盡相同,即使級別相同,亦不可以一概而論全部視為副學位資歷。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這次事件反映政府忽略銜接課程的監管問題,學資處、教育局及資歷架構對同一課程評級不一。他稱,當局在事件上責無旁貸,應協助被追還助學金的學生如何處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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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四十二名修讀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文憑課程的畢業生,被追收合共約一百九十萬元助學金。

多名修讀幼兒啟蒙教育文憑課程的畢業生近月被追收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