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外示威設上訴機制

【本報訊】立法會大樓外常有團體示威和集會,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就有關活動的安排設立上訴機制,如示威、集會人士不滿示威區的安排或進行示威活動需符合的條件等,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申請。該上訴委員會將由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及內會副主席湯家驊出任。

行管會轄下亦已成立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委員會,審批有關使用立法會廣場的申請,有需要時就現行指引施加使用條件。該委員會由劉慧卿出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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