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婚禮司儀騙訂金候判

  • 【本報訊】兩名女子為籌備今年三月婚禮,擬上網聘請男婚禮司儀,惟她們向司儀付出共一千九百元的訂金後,司儀卻挾款失去聯絡,她們遂報警,司儀其後因目睹一宗打鬥案發生報警,結果反令自己落網。被告劉志達(四十歲)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獲准保釋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被告求情稱,他收取訂金後才決定不再任司儀,遂在社交網站上公布有關決定及承諾退款,但因碰巧更換了電話,以致兩名事主未能聯絡他,又說他剛得悉患有第四期肝癌,故不欲糾纏於案件,並承諾會賠償。

    案件編號:KCCC 46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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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劉志達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