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漢刑毀一人願認罪頂證

【本報訊】長沙灣青山道一貿易公司去年九月遭五男子用錘仔破壞辦公室內的物品,因警方已鎖定其中一人與另一宗刑事毀壞案有關,因此五人涉嫌在該公司犯案後逃走期間,即時被捕,五人早前在東區法院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案件昨日再訊時,其中一名十九歲被告認罪,由於他或會轉任控方證人頂證其他同黨,該被告獲准保釋至二月二十六日再處理;其餘四名不認罪被告,則獲准保釋至四月十七日受審。

被告為蔡伯瑞(三十歲)、陳永健(三十三歲)、鄭志華(四十一歲)、謝道洺(二十一歲)及鄭志威(十九歲),其中鄭志威認罪獲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ESCC 3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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