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港鐵手淫候懲
【本報訊】地盤男工去年六月在早上返工時間,於港鐵車廂公然向女乘客露械及手淫,事後逃去,四個月後他再涉嫌在港鐵月台向另一名女生重施故技,最終被捕。涉案男工昨認罪,還押至本月二十六日判刑。
被告王偉強(三十四歲)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案情指,二十餘歲的女事主於去年六月六日早上乘港鐵上班時,看見坐在對面的被告露出陽具及手淫,事主用手機拍下,被告抵烏溪沙站後逃去。
至於被告另涉去年十月十八日在馬鞍山港鐵站月台向一名十五歲女生露械和手淫,則分案處理,他被控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認為警方拘捕被告後為免他在保釋期間重犯,理應盡快安排案件提訊,惟警方直至昨天始將案件帶上法庭,故要求解釋。
案件編號:STCC 486-4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