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劏房清拆 住客要搬

【本報訊】屋宇署打擊工廈劏房,去年七月修訂《建築物條例》後,就首批涉及四個處所的三宗個案成功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處所視察,取締違例建築工程。其中在土瓜灣上鄉道,一幢五層高工業大廈的三樓一個單位,發現五間劏房,遂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及終止作住宅用途。受影響的劏房住客坦言:「無能力負擔外間租金,雖然知道要搬,但到時先算。」

涉事的土瓜灣上鄉道一幢工廈,多個單位及天台都有劏房。屋宇署懷疑三樓亦有劏房,但多次視察都無人應門。去年九月向法庭申請手令後,業主終讓該署人員入屋,證實上址有五間劏房。該署在去年十月向業主發命令,着令拆除僭建物及終止作住宅用途。

$6000津貼仍無力搬遷

記者昨視察現場,上鄉道二十一至三十一號為一列五層高工廈,而二十五及二十七號都有劏房。三樓住客林女士證實屋宇署曾到來調查,並提供六千元搬遷津貼,但她無能力搬遷:「出面唐樓月租八千元,六千元也不夠給按金,我這裏月租只是四千元。」

另一個案則是葵涌住宅,屋宇署入內發現劏房,但排水渠情況正常,改動工程也沒有危險,故不擬採取行動。最後一個案是觀塘偉業街工廈,兩個單位內有分隔作貨倉、攝影室及美容中心,但無人居住,該署亦不擬採取行動。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不滿屋宇署在修例後,僅得幾宗個案申請手令,認為應加緊巡查劏房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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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鄉道一列五層高工廠大廈,其中一幢發現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