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妻出頭打人判監 警員上訴駁回

【本報訊】四十二歲休班警員胡建祥前年七月在北角春秧街代妻出頭,向一名素有積怨六十八歲成衣排檔女檔主先「砌生豬肉」,誣陷對方砸爛他的手機,再將她當犯人般壓在地上襲擊,胡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襲擊兩罪成立,判囚三個月,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昨判決指出,有足夠證據支持原審判決是恰當,三個月刑期並無過重,故駁回胡的上訴,他要即時服刑。

案件編號:HCMA 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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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