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之聲:意見大可自由 事實不能歪曲
昨天論及《蘋果日報》最近的醜聞,篇幅所限,只能談及表面病徵,尚未觸及病根。今天進入正題。
談到西方新聞界,固然有《紐約時報》頂着美國政府壓力,轉載「五角大樓文件」,及《華盛頓郵報》追查水門事件的光榮事迹,但同時也有一個黑暗的「傳統」。
十九世紀末,普立茲的《紐約世界報》及赫斯特的《紐約新聞報》互相惡鬥,雙方都是以煽情的風格見稱,後來雙方為了爭奪一個名為《黃孩子》的漫畫專欄,令「黃色新聞」(yellow journalism)一詞不脛而走,用以形容兩報的手法。兩報之爭到了美西戰爭達至高峰,甚至成為了這場戰爭的推手。戰後普立茲對其所為深感後悔,主動退場,但赫斯特依然故我,及至他公然在《新聞報》上煽動刺殺總統麥金萊,結果麥金萊果真遇刺身亡,引起公憤,《新聞報》銷量大跌,他才知所收斂。黎智英其人所繼承的新聞「道統」,恐怕就是這種「黃色新聞」了。
一份報章,理應會有許多「看門人」(gatekeeper),在報紙付印前作多次嚴格審閱,再三查證真偽,確定無誤才會放行。這次林奮強事件,到底是否只是記者聽錯、總編輯把關不力,還是為求治死政敵,把關虛應故事呢?以《蘋果日報》多年的作風,相信是後者。
於一八七二至一九二九年間出任《曼徹斯特衞報》主編的斯科特曾經說過:Comment is free, but facts are sacred。其後,查良鏞創辦《明報》,並以此格言為座右銘,意譯為「意見大可自由,事實不能歪曲」,這當然比該報今天標榜的「公信第一」來得平實,更有自我警惕的意味。
放眼香港,能做到「事實不能歪曲」的報紙,特別是論及進步民主派,公允言論更是有如鳳毛麟角。對進步民主派的圍剿,所謂親民主派的報章,竟比親北京報章更為狠毒。《明報》對進步民主派的報道,離辦報之初的標準甚遠。與之相比,《蘋果日報》的手段更為卑下。
是次林奮強事件,《蘋果日報》也有訪問各一名泛民議員及學者,以取得批評林奮強的片言隻語。至今他們仍未道歉,亦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