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恐同症候群

所謂「恐同」,是指某些人對其他性傾向有異於己的人的一種莫名恐懼,擔心自己和家人、子女會隨時隨地被同性戀者性侵犯,家庭觀念和社會價值會全面崩潰,正常的異性戀會被同性戀取代,人類會因而變成瀕危生物,世界因而提早滅亡。聽到如此言論,簡直令人啼笑皆非。

對於應否為性傾向歧視立法,應持開放態度,畢竟立法是眾人之事,不能隨便強加於社會。既然已有立法訴求,政府按固有程序進行公眾諮詢,視乎結果才決定是否進一步研究立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本是正理。基督教人士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也是一種表態,無論立場如何,也應予以尊重;但教會人士連諮詢也要阻攔,則近乎專橫和霸道。

其中一位神職人員提出反對諮詢的原因,是他認為如果進行諮詢的結果便是馬上立法,真不明瞭這位神職人員的思想邏輯。如果他認為主流意見確是反對立法的話,何懼進行諮詢?依他的想法,似乎是他認為主流意見將是支持立法,才因而擔心諮詢結果便是馬上立法,故此連諮詢也不能放行;敢問教會何來權力去壓迫主流意願?

外國法例有漏洞,立法時可加以改善;如何解決推行時可能遇到的困難,也能按照本地情況充分討論,兩者均非反對諮詢的理由。我們不能讓一些毫無理據的「恐同」症候群妨礙正常的諮詢工作。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