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驚奇:無牌燒味店易容翻生

一間在西灣河開業多年、生意不絕的燒味店,原來是蠱惑無牌店,在過去五年,一直與食環署大鬥法。本報追查發現,該店於○八年曾在現址「斜對面」以另一店名經營,因屢次不當儲存食物被暫時吊銷牌照,後來「改頭換面」遷到現址,但同樣因違規被檢控,並暫時吊銷牌照,店方竟改由另一人再申請出牌,雖未獲新牌仍繼續「偷雞」經營,售賣無衞生保證的食物,危害市民健康。

「呢間燒味好抵食,個個禮拜都去幫襯。」近年西灣河一間燒味店,深受區內街坊歡迎,一名「捧場客」何太盛讚該店燒味售價較同區店便宜兩成,惟有街坊發現,該店膠袋所示的店名與招牌不符,感到奇怪。

該燒味店靠近塵土飛揚的馬路,每朝,一輛客貨車將來自合法燒臘工場的燒味,運至對面馬路,工人再將燒味搬到店舖,記者發現,有兩盤叉燒被隨意放在店內地下,雖有錫紙包裝,仍露出部分叉燒,一小時後仍未被放上枱;而店員在沒有佩戴口罩或手套就徒手拿起食物,包裝後給客人;亦有一些盛載燒味的膠盤被放置在舖外行人路,衞生情況成疑。

記者追查下更發現,「偷雞」經營的無牌燒味店,其實與膠袋所示的燒味店屬同一集團,後者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食環署資料顯示,早在○八年二月,該公司先以膠袋上店名在現址斜對面舖位「攞正牌」開業,卻屢次因不適當儲存食物被檢控,到○九年十一月被暫時吊銷牌照。

罰款當交租難收阻嚇

其後,該公司在現址覓得新舖位,並以現時店名及另一人申請出牌再起爐灶。惟該店在取得牌照前,「偷雞」經營近一年半。在一一年七月才獲發牌,惟去年十一月,又因不適當儲存食物和非法擴展營業,再被檢控和暫時吊銷牌照。該店現時再由另一人申請新牌。

「港島區租金咁貴,如果攞到牌先開門做生意,咁之前咪要白交租?我都唔想蝕錢。」記者向經營燒味店的公司負責人查詢,對方承認該店現時確是無牌經營,聲稱要先租舖才可申請牌照,因租金高昂,未有牌都要照做生意。而牌照被吊銷後,若以同一人再申請,相信需時更長,所以才轉由另一人申請。

「間燒味店不斷違例,多次被檢控及『釘牌』,竟再用蠱惑招『翻生』,售賣無牌燒味,食環署明知都阻止唔到佢,真係好離譜!」東區區議員趙資強曾向食環署反映,但未見成效:「一個月票控一次,燒味店咪將罰款當交租,毫無阻嚇作用。」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過去兩個月巡查時,發現該燒味店未獲簽發牌照前已開始經營,已檢控負責人兩宗無牌經營食物業及一宗不適當儲存食物。該署會就該店持續無牌經營食物業,向法庭申請每天罰款及繼續巡查。據《食物業規例》,食肆以零售方式出售燒味或滷味,須領有燒味及滷味店牌照,違者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罪行持續,法庭可每天另加罰款最高九百元。該署在二○一○年至去年首十一個月,每年分別有一百二十四、五十九及三十七宗相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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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

無牌燒味店位於西灣河,有不少街坊幫襯。

無牌燒味店,數年前由舊址搬到現址。

燒味速遞
燒味工人從客貨車取出燒味,拿到燒味店。

食物放地
工人送交的兩盤叉燒被放置在店舖地下(箭嘴示)。

徒手取物
燒味店靠近塵土飛揚的馬路旁,擺賣的燒味及滷味卻無被遮掩。

市民促加重刑罰
黃先生:「燒味店無牌經營,變相欺騙市民,食物衞生無保證。」

鄭小姐:「食環署有責任加強巡查,甚至加重刑罰,以增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