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房屋土地供應10招
1. 將36幅合共27公頃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及其他政府用地,經城規程序改作房屋發展,可供興建約11,900個單位。
2. 將13幅共57公頃沒有植被、荒廢或已平整的「綠化地帶」改作住宅用途,可供興建約23,000個單位。
3. 通過工業用地檢討,釋出60公頃用地作非工業用途,可提供超過20,000個單位。
4. 適度提高未批出或撥用的住宅土地的發展密度。
5. 將用途未落實土地盡快改作房屋和其他有迫切需要的用途,如天水圍112區土地正考慮作住宅或酒店用途。
6. 積極研究放寬或解除適用於薄扶林和半山區,限制出售新土地或修訂契約的延期履行權行政措施。
7. 落實錦田南西鐵錦上路站和八鄉維修中心合共約33公頃土地上發展住宅規劃,預計提供約8,700個單位,另對周邊約110公頃土地進行工程研究,以備發展公私營房屋。
8. 市建局未來4年的物業發展項目將提供約4.9公頃土地,預計提供約4,700個單位。
9. 過去3年城規會批准了多宗擬作住宅用途規劃申請,可提供超過45,000個單位。
10. 加快前鑽石山大磡村、前茶果嶺高嶺土礦場等4個發展項目,興建公私營住宅,共提供約27公頃住宅用地,預計可供興建約15,000個單位。
註:上述十項措施,單是當中的七項可提供作房屋用途的土地已超過300公頃,預計截至2020年可供興建約128,7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