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主席斥鄭威濤逼賣股

【本報訊】「板前壽司」股東糾紛案昨在高院續審,原告一方傳召現任味千(中國)主席潘慰作供,她指摘本案被告鄭威濤私下在港搶先註冊板前商標,企圖挾商標要挾她和弟弟潘嘉聞在談判板前的股權時就範,並意圖令當時正處理上巿事宜的味千上巿不成。但被告一方反駁指,潘嘉聞在內地申請註冊板前商標,才是居心不良。

原告Fine Elite Group Limited一方的證人潘慰和潘嘉聞姊弟,原與被告鄭威濤經營味千拉麵。潘慰供稱,後來他們再染指壽司店,取名「板前」是其弟的主意,她強調板前的開業資金都是來自味千。被告律師盤問潘時,則指板前與味千是完全兩件事,被告一開始已堅持板前要由他一人話事,潘是同意其條件才入股,對此潘慰強烈否認。

潘慰又指,對被告在○六年在港申請註冊「板前」商標十分不滿,同年味千準備上市,需重組公司架構,包括將板前分店注入一間控股公司。但後來被告為逼她出售板前總店的股份,還要挾要將先前協議作廢,令上市計劃受阻。

案件編號:HCA 1269/08, HCA 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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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威濤

證人潘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