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疑洗假超市券
詐騙集團偽造超巿現金券,招攬他人用現金券「掃貨」再轉售套現,同時在網上兜售現金券圖利。警方派員喬裝買家買現金券,成功拘捕一名涉案男子,並在他租用的迷你倉內檢獲逾三千五百張、每張面值六十元或七十五元假券及大批紅酒和奶粉等貨品共值十八萬元。被捕男子聲稱受聘用該些現金券購物賺佣,他在個半月內接收共值逾一百萬元的現金券,期間賺了近八萬元佣金。他被控管有及使用假文書共四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鍾振傑(三十歲),報稱無業,被控在去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十六日間,串謀男子Marco及他人使用多張虛假超市現金券欺騙惠康職員;他另涉的三項交替控罪,則指他於去年二月九日使用十八張假券,並在一月二十二日至二月十六日間管有三千五百五十八張假券。辯方則指稱被告不知該批是假現金券。
迷你倉檢3500張假券
控方案情指花旗銀行在一一年六至九月間舉辦推廣活動,持有指定信用卡購物滿一定金額,可獲贈面值六十元或七十五元的惠康超市現金券。去年一月,花旗發現使用現金券的數目不尋常,警方發現該批真券疑遭人盜印後使用,部分假券並在網上兜售。
警方派出高級督察扮買家在網上購該些現金券,並約賣家在去年二月九日交收,當時被告把十八張原共值一千二百元的現金券,以一千零二十元出售;同月十六日警方上門被告的牛頭角住所將他拘捕,並在其家起出二十一張假現金券,之後在他租的迷你倉起出另外三千五百多張假現金券及大批紅酒和奶粉等。
被告向警方透露,去年一月透過報章廣告受聘「行街買手」,用超巿現金券買貨,時薪五十元。上班首天,男子Marco將約值三千元的現金券和一張購物清單交給他,要求他在指定分店購買單上的洋酒及奶粉,之後將貨品交回,可獲該批貨值的百分之七至十二作佣金。被告後來以對分佣金形式邀他人協助購物,包括日薪五百元請司機運貨,另以月租七百五十元租迷你倉存貨。
案件編號:DCCC 813/12
被告鍾振傑否認知道涉案超市現金券是假的。
涉案超市現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