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錢有九千能

如果有可能,人人都想做富豪權貴,這不單因為他們可以窮奢極欲地享受生活,更重要的是享有逍遙法外的特權。

請看最近的一宗案子。澳門世紀大貪官歐文龍一案與本港富豪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兩名本港富商被控涉嫌行賄兼洗黑錢罪,然而澳門法庭兩次開庭審理此案,兩次被迫將案件押後,原因是其中一名被告屢屢以患病為由拒絕出庭。檢方雖直指缺席被告是故意拖延,但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地看着被告繼續逍遙。

該被告真的病到五顏六色,無法出庭嗎?不同傳媒均報道,該被告幾乎天天在灣仔一家富豪食肆用餐,開庭前一日又陪家人在老地方現身,神采奕奕,根本看不出身體有甚麼不適。說到底,這就是有錢的好處,可以請到金牙大狀為自己辯護,利用法律程序一路拖下去,法庭也無奈其何。

以各種藉口拖延不出庭,是特權階級逃避不利於己司法訴訟的慣技。退一步說,就算上庭受審,金牙大狀也有本事以三寸不爛之舌,將大罪辯成小罪,將有罪辯成無罪。年前本地一名富商被控超速駕駛,一場官司打下來,結果「犯錯」的不是富豪,而是警方的雷射槍。富豪有本事令到高科技雷射槍「射歪」,還有甚麼事是做不到的呢?

所以說,錢非萬能,但至少有九千能,包括逍遙法外。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來都是欺騙無權無勢者的假話。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