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區議員違泊阻街
【本報訊】民主黨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被指在元朗一條「掘頭路」違例泊車,阻礙附近停車場的車輛出入,交通警接報到場向他作出票控。案件昨於沙田法院審訊,裁判官裁定他一項汽車對道路造成障礙罪成立,判刑時考慮他初犯,案發前只有數次交通定額罰款紀錄,最終判他六百四十元的雙倍罰款,並須支付八百元訟費。被告判刑後在庭外表示,當時因「趕住去廁所」才把車短暫停在上址。
被告許智峯(三十歲)被票控在去年七月六日,於元朗安信街與寶樹里交匯處停泊一輛私家車,因而可能對其他車輛造成阻礙。何姓交通警員昨供稱,接到投訴後到上址觀察,發現被告的私家車及另外兩輛汽車停在涉案道路上;何並發現在現場所見的五分鐘內,出入該路段的車輛出現「卡住」情況。被告自辯時,則指稱很少車輛使用該道路,他主觀認為其停泊的私家車不會對其他車輛造成影響,但其辯解最終不為裁判官接納。
案件編號:STK 26/12
許智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