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血壓免器官衰竭
【本報訊】病人有意願在死後捐贈器官,醫生必須經既定程序確定其腦幹死亡,才取出器官進行移植。但若病人腦幹死亡不久,器官可能會逐漸衰竭,而該類病人又有捐贈器官的意願,醫院會在他們被證實腦幹死亡後,仍繼續提供維生設施,以維持器官的功能,包括維持病人的血壓、補充血液和水分等,使器官適合移植。
近來捐贈者大增
有公立醫院醫生稱,醫院會為垂危病人提供各種支援,病人血壓下降時,會為他們打強心針,令血壓回升,病人失血就會輸血,水分流失時則補充水分和電解質等,這些支援治療目的是挽救病人性命,但病人可能因情況繼續轉壞,最終死亡。若病人有捐贈器官意願,會由兩名資深醫生分別對病人進行兩次測試,證實腦幹毫無反應,正式宣告病人死亡,醫院都會繼續維持器官的功能,避免器官因腦幹死亡後短時間壞死,令器官適合移植。若病人情況急速轉壞,這些方法也無法令可供捐贈的器官功能正常,即使他有意捐贈器官也難如願,過去亦曾有不少病人因此無法在死後捐贈器官。
本港器官捐贈超過四十年歷史,近年在傳媒廣泛報道下,市民對器官捐贈的接受程度大增,去年有八十二宗屍腎捐贈,屍肝捐贈也有四十三宗,較二○一一年的分別五十九宗和三十宗大幅增加,但等候換腎病人達到一千八百多人,等候換肝的病人也有百多人,不少等候移稙的病人因等不到合適器官而去世。雖然市民對於死後保全屍和擔心醫生不盡力搶救捐贈者等觀念也逐漸改變,但不少市民有意死後捐贈器官,甚至已填寫器官捐贈卡,惟因家人不清楚死者的意願,不敢擅自作主,若捐贈者生前向家人清楚表達捐贈器官的訊息,可令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重獲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