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電線鞭兒裝修工守行為

  • 【本報訊】四十歲裝修工與十三歲讀中二的兒子達成協議,兒子要行為良好,否則會遭剃頭髮作懲罰。今年十月四日裝修工指兒子在校內表現欠佳,實施剃頭髮懲罰,兒子自覺髮型醜陋曠課。

    裝修工翌日從校方得悉兒子缺課,盛怒下用電線鞭打兒子背部三下,留下傷痕,學校社工得悉後報警。涉案裝修工黃志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昨在九龍城法院獲准以一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CMP 13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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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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