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壇:聽我講:共創更理想公平消費環境

其中一項重要措施,就是立法會在本年七月通過了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從多角度進一步打擊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禁止就服務的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銷售及不當地接受付款等手法。

法例新增的刑事罪行,將有效禁止多種不良營商行為,並適用於有關貨品及服務的消費交易。

經修訂的法例清晰訂明受屈消費者可透過提出訴訟,向違法商戶追討補償。我們同時加強執法效能、引進新的「遵從為本」民事執法機制,鼓勵商戶遵從法例,並加快解決消費糾紛。

新法例將大大加強保障消費者,提醒他們在作出交易時精明抉擇,打擊不良商戶。當然,要避免造成精神困擾與時間損失,最好的做法就是消費者在作出交易時保持警惕。為加深消費者對新法例的認識,我們會與消費者委員會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香港海關和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事務管理局主要處理有關持牌廣播和電訊服務的不良營商行為)將肩負新法例的執法工作,並正就執法指引諮詢業界和公眾的意見。我籲請大家在本月七日至明年一月十七日的諮詢期內踴躍發表意見,使新法例於明年實施時更臻完善,為香港創造更理想公平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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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