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呎兇鱷連缸棄林村嚇煞鄉民

大埔驚現鱷魚,嚇煞村民!繼○三年小灣鱷「貝貝」現身元朗山貝河,轟動全城後,大埔昨凌晨亦發現一條長約四呎的鱷魚,連爬蟲缸被人棄置在林村塘上村垃圾站外,「缸中鱷」目露兇光,不時昂首咧嘴露出利齒,狀甚嚇人。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通知漁護署派員將鱷魚檢走。有專家指該鱷魚疑屬與「貝貝」同種的灣鱷,不排除因牠日漸長大,主人難以照顧,因而將牠遺棄。

發現鱷魚的垃圾站位於林錦公路林村塘上村一個公廁對開,昨凌晨一時許,有村民途經赫見垃圾站有一條鱷魚,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大為緊張,派出大批警員到場,果然發現一個約三呎長、兩呎闊、兩呎高的玻璃爬蟲缸,內有一條鱷魚,幸缸頂有鐵絲網罩住,鱷魚基本上無法爬出。

警方立即通知漁護署處理,漁護署人員到場之後,將鱷魚連爬蟲缸檢走,並且將追查究竟是否有人違禁飼養瀕危物種。

與貝貝同種 疑非法飼養

由於該爬蟲缸重量不輕,再加上鱷魚體重,需由兩名漁護署人員才能搬動,抬上漁護署車輛載走。漁護署發言人昨表示,該鱷魚長約一點二米,體重約五公斤,健康狀況正常,現正在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其性別及品種等則須專家進一步查證。至於該署將如何處理該鱷魚,亦需待專家檢驗後再作決定。

有爬蟲類動物專家指出,從外表觀察,該鱷魚的品種疑屬灣鱷,與「貝貝」同種,目前仍屬幼鱷,約兩至三歲大,不排除有人非法飼養,但由於鱷魚日漸長大,難以照顧,於是將牠連爬蟲缸一同遺棄。

管有可罰500萬囚兩年

根據《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任何人士如未經授權而管有任何受管制的高度瀕危物種,最高刑罰可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私人飼養有關物種,則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塘上村村民對鱷魚事件議論紛紛,其中姓張村民坦言:「無聽過有人養鱷魚,可能係村外人,例如係租客養,搬走嗰陣就順便掟落垃圾站!」另一名村民溫先生則稱:「養條鱷魚嘅人都奇怪,唔應該就咁唔要佢,就咁掟係公眾地方,好危險o架,咁多人出出入入,又有細路仔會經過,萬一玻璃打爛咗,條鱷魚係缸入面走咗出嚟就大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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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身在爬蟲缸內目露兇光。

警員封鎖現場,等候漁護署人員到場。

漁護署人員將鱷魚連爬蟲缸搬走。

點睇大鱷?
張先生(村民):「可能是租客搬走時將鱷魚扔落垃圾站。」

溫先生(村民):「就咁掟隻鱷魚喺公眾地方,好危險o架!」

蔡先生(爬蟲店職員):「呼籲巿民不要飼養違禁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