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鐘淫團案29女提堂 報稱教師記者學生

警方採取「孤星行動」派出臥底搜證,日前搗破一個專門提供內地高鐘妓女的賣淫集團,拘捕丈夫是懲教署職員的懷疑女主腦及多名內地艷女。涉案女主腦與兩名女助手及二十六名持雙程證來港懷疑賣淫的內地女子,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堂。二十九名女被告出庭時逼爆犯人欄,部分內地女被告報稱任教師、記者、超市老闆及模特兒學校學生等。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全部被告不准保釋,並按控方要求將案件分別押後本月二十一日及下月四日再訊。

疑是主腦的首被告張玉霞(三十七歲),報稱無業,被控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指她在今年十月至十二月五日間,於尖沙咀漆咸道南的大廈單位內,參與將二十六名女子從內地帶入港進行賣淫活動;次被告霍俊麗(五十五歲)及第三被告符曉玲(四十歲),亦報稱無業,則各控協助販運他人進入香港罪。

逼爆犯人欄 首被告矚目

餘下二十六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女被告(二十歲至五十七歲),則各控違反逗留條件罪,指她們在十二月五日於上址以訪客身份進行賣淫工作。眾被告暫毋須答辯。庭上所見,二十九名女被告幾乎要人貼人、分成兩排擠擁地站在窄長的犯人欄內。不少內地被告身材高挑美艷,作高貴闊太或斯文OL打扮,包括穿着整齊行政套裝、貼身短裙及毛毛外套等,髮型及妝容亦經悉心整理;而被指是「靚太」的首被告則混在後排,庭上未能看清其芳容。

控方庭上指,警方在本月五日於漆咸道南單位拘捕所有被告,並在現場搜獲大批現金及商業交易文件。警誡下首被告直認負責安排涉案內地女子來港賣淫,部分被告亦已作招認。控方現申請將頭三名被告收押至一月四日再訊,另外二十六人則收押至本月二十一日;期間警方會繼續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以考慮控罪是否合適。

眾被告提出保釋申請時透露了她們的背景,辯方指首被告與懲教署職員的丈夫居於屯門,育有子女,以收租維生;首被告並投訴在警署遭警摑臉,並否認是自願招認案情。次及三被告則表示對案毫不知情,只是短暫逗留上址探朋友,沒擁該處鎖匙。

至於二十六名內地被告,部分報稱任教師、記者、看護、超市老闆及模特兒學校學生等,其中一人聲稱只以旅客身份居於上址;大部分人已婚及育有子女,部分被告的丈夫是港人。辯方指控方並沒有任何指控內地被告賣淫的實質證據,被捕時各人亦非進行性交易,上址亦只是一間無牌的平價旅館。

案件編號:KCCC49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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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張玉霞(蒙頭者)疑是涉案賣淫集團的主腦。(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