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V焦點違《電視節目守則》

【本報訊】通訊事務管理局昨就破紀錄收到四萬二千宗投訴的五集備受爭議節目「ATV焦點」裁決,指節目曾出現錯誤資料又無提供適當機會予相關人士回應,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向亞視發出警告。通訊局又指,守則未有禁止持牌機構不可表達本身意見及表達手法等,故該五集節目可勉強被視為「個人意見節目」,不受新聞及時事節目的條文規管,但該局將盡快檢討守則中「個人意見節目」相關條文,以回應公眾對事件的關注。

亞視今年九月三日至七日,合共播放五集「ATV焦點」節目,多番批評反對國民教育的學民思潮學生是「少不更事」,又質疑參與絕食的學生是「破壞派」的棋子,隨即引起非議,有網民發起「一人一信投訴」行動,令通訊局收到破紀錄逾四萬二千宗公眾投訴,投訴針對發表意見的人士沒有在節目出現或可讓觀眾識別其身份、表達形式如新聞或時事節目,故不應被視為「個人意見節目」及對反國民教育示威人士的指控失實、有誤導成分等。

通訊局指《電視節目守則》未有禁止持牌機構不可表達本身意見及表達手法等,故該五集節目可勉強被視為「個人意見節目」,而不受適用於新聞及時事節目的恰當持平條文所規管。不過節目沒提供適當機會相關人士回應,兩集又有兩處錯誤資料,故向亞視發出警告。亞視指要先了解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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