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內地受騙米商追億元
【本報訊】生產「金鳳米」的泰國大型米商○五年透過中間人介紹進軍內地市場,接受多間香港和內地公司的訂單,在○六年八至十一月間,將數以萬噸計的泰國米運往深圳,以為真正買家是內地國企的深圳市糧食集團,但米運到深圳後始發現受騙,且只收到三千多萬港元貨款,一直未能收回逾一億九千萬港元尾數,遂在港興訟追討。高院昨日裁決,下令其中三間曾買米的公司要歸還尾數。
原告分別是Chia Meng Co., Ltd及Bangsue Chia Meng Rice Mill Co., Ltd,是「金鳳米」生產商挽賜正明火礱集團旗下兩間公司;五名被告依次是美籍華人Tana Tang Wong Chai(又名Richard Tang)、香港萃樺有限公司、千億實業有限公司、富欣貿易有限公司及內地公司Thai Chai Meng (Shenzhen) Trading Company Limited,第二至四被告是首被告名下公司,第五被告的股權於○七年一月轉給首被告。法官裁定只有第二、四和五被告需歸還尾數。
案件編號:HCA 8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