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婦促刑檢無良僱主

【本報訊】基層婦女想盡快「搵工」幫補家計,卻因需要照顧子女未能超時工作而屢遭僱主拒絕聘請甚至解僱。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聯同十多名基層婦女與平機會主席林煥光會面,促請該會加強《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教育及執法,並建議當局撥款增設學校託管服務,支援在職婦女。林煥光坦言,平機會並無權力可主動調查僱主有否違反《家庭崗位歧視條例》,難以處理婦女被無故辭退的個案,但承諾會在行政會議及扶貧委員會上,積極推動協助婦女就業的政策。

曾任職家務助理的單親媽媽丘譯蓉,平日須照顧患過度活躍症的大女,二女又因長期病患需要定期覆診,在分身乏術的情況下終在數年前辭職,並打算尋找工時較彈性、聲稱可「任擇上班日」的快餐店工作,可惜僱主一知悉她要照顧年幼子女後,有關的應徵便沒有下文。

盼撥資源設學校託管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指出,政府提供的幼兒託管服務嚴重不足,令基層婦女難以就業,又常因家庭崗位問題不獲聘請,不少在職婦女亦因多次請假出席學校活動或陪同子女就醫等被辭退,有關僱主雖違反平機會《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但仍能逃過法律責任,故建議修例可刑事檢控違例僱主,並促請當局增撥資源設立學校託管及功課輔導服務。

林煥光回應時承認,平機會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推行十五年來,僅收到少於千宗相關投訴,事實上「好難從法律途徑幫到基層婦女」。他舉例指,曾有一名女性投訴人,為照顧發展遲緩的子女經常請假及拒絕加班,後來被解僱及拖欠一個月工資,向勞工處投訴後僱主仍堅持有理由扣除薪金,雖然平機會成功為雙方進行調解,但最終只能為失去工作的投訴人爭取輕微賠償。

平機會資料顯示,過去五年就《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曾向十二宗投訴個案提供法律援助,當中四宗需入稟法庭提出訴訟,但只有一宗勝訴,其餘個案則和解。發言人指目前有關條例運作暢順,由於反歧視條例的精神是透過調解處理案件,暫毋須提升至刑事檢控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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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基層婦女向林煥光遞交請願信,期望他能向政府反映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