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中聯辦示威梁國雄等判無罪

【本報訊】支聯會四名常委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六人,○九年聖誕日走進中聯辦大樓內的庭院示威,被控非法集結罪,獲裁判官判無罪釋放。雖然早前高院裁定原審裁判官法律上犯錯,但律政司昨日決定不申請重審。而代表部分被告的大律師則在庭上對案件延誤致歉。

律政司代表趁案件再提訊向法官表示,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旨在澄清法律觀點,這目的已經達到。因案件事發已有三年,判決亦已有兩年之久,故決定不再要求重審。而被告一方昨亦表示不會就原訟庭判決再提上訴。法官因此決定不再作任何頒令,案件告一段落。

本案一○年初審時,裁判官裁定中聯辦庭院屬公眾地方,六名被告李卓人、梁國華、蔡耀昌、李耀基、古思堯及梁國雄有權在上址示威,故判他們罪名不成立。原訟庭法官上月判決此案時,除裁定原審裁判官錯誤理解法律,並對案件拖延近兩年表示關注。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昨亦承認拖延太久,為此向控方致歉。但大律師指這是由控辯雙方反覆斟酌上訴文件內容所致,故控方亦有部分責任。

案件編號:HCMA 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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