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需做準備

國務院港澳辦前主任魯平及前副主任陳佐洱,先後開腔痛斥部分港人的「港獨」主張及行為。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提出「港獨」或揮動港英旗,是對本身國家認同加以否定,有「反回歸、反中國、反中央」之意,特區政府有需要《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重新立法做好準備。一名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傳統左派組織領導亦表示,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若「港獨」問題繼續發酵擴大,梁振英政府實有必要考慮重新啟動立法程序。不過,亦有建制派人士認為香港無獨立的條件,毋須急於重新立法。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七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但沒有訂明須於何時完成立法。特區政府曾於○二年啟動立法程序,但惹來大部分市民反對,加上經濟不景、負資產及沙士等因素,於○三年引發五十萬人上街。政府最後須擱置,當時負責法案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黯然下台。

CY多次重申憲制責任

特首梁振英在競選前後多次重申,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憲制責任,但暫無計劃重新立法。然而隨着「港獨」問題升溫,開始有人重提二十三條立法。現為立法會議員的葉劉淑儀獲委任進入行政會議、當年的二十三條草案審議委員會主席葉國謙任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以及經民聯的梁美芬任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亦惹來有意為重推二十三條鋪路的揣測。

劉夢熊接受本報查詢時強調,港人可對特區及中央政府作出批評,但「香港要獨立是完全錯誤」,有需要為二十三條立法做好準備:「回歸至今十五年,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有責任自行立法,事實上○三年提出二十三條立法至今已有九年,依家有人提出『港獨』,有必要着手為立法做好準備,以收阻嚇作用。」但他認為基於「一國兩制」精神,本港立法時對叛國、煽動及分裂國家罪的概念和定義,應與內地一套有所區分。

凸顯中央有官員不滿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傳統左派組織領導向本報表示,二十三條立法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本地傳統左派一直對上屆政府未重啟立法有微言,但因社會氣氛不利而沒公開表達,他認為若「港獨」問題繼續發酵擴大,新政府實有必要考慮重新立法。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亦指,不明白為何香港有年輕人高舉港英旗幟:「港英時代好好咩,我就唔覺得囉,港英時都唔畀香港人當家作主,點同依家呀。」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亦說,港人可表達不滿,但毋須高舉港英旗幟:「個時代都結束咗,舉嚟做乜先,你要不滿可以舉好多旗,舉區旗都得o架。」但兩人都認為香港沒獨立的條件,毋須因一小撮人舉港英旗就重啟立法。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分析,中央對港確有憂慮,但並非真的擔心「搞獨立」,而是不明近日多項本屬民生或經濟發展的議題,推出後旋即演變成政治議題。他認為魯平或陳佐洱未必是代中央發聲,但亦凸顯中央確有官員對香港現況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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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高舉港英旗的人士示威。(資料圖片)

○三年五十萬上街迫使政府擱置二十三條,至今逾九年仍未重新立法。(資料圖片)

劉夢熊指有必要為二十三條立法做準備。

葉劉淑儀入行會令人憶起當年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