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供存疑消防脫非禮罪

【本報訊】十五歲中四女生清晨五時半離家上學時,一名男子上前聲稱有老婆婆暈倒要求她協助,後誘騙女生到小巷並向她暴露下體及從後熊抱摸胸,女生逃離後告知同學及報警。事後警方拘捕一名消防員,並控以非禮及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兩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審理,因女事主證供存有疑點,裁判官裁定消防員脫罪。

案中原被告為吳家傑,二十六歲,裁判官昨在粉嶺法院裁決時指,因女事主供稱對方暴露下體時,稱看見「啲肉色嘢走咗出嚟」,但又未能肯定到底是下體或是衣物的一部分;加上裁判官信納被告指從沒見過女事主,故裁定被告脫罪。被告原被控在今年六月七日於馬鞍山翠擁華庭外的一條小徑上犯案。

案件編號︰FLCC 18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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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消防員的吳家傑昨脫罪,庭外亦顯神情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