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補鑊 10招遏炒場

申訴專員公署及審計署近年多次批評康文署打擊炒賣體育設施活動不力,康文署昨終推出改善訂場安排諮詢文件,提出打擊炒場十招,包括將個人訂場期限由三十天前縮短至十天前,減少炒家放售圖利的時間;若租用人不取場或炒賣場地,可被暫停訂場資格九十及一百八十天;並收緊個人訂場節數上限等。諮詢期兩個月,當局會收集市民、區議會及各體育團體意見,預計新措施可在明年起分階段推出。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昨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康文署過去兩年收到近二百二十宗投訴,近半涉及簽場安排太嚴謹或不合理,一成三指團體濫用設施。該署昨發表諮詢文件提出十七項初步建議,「十招」針對炒場活動,七招屬改善個人及團體訂場安排,如以電腦系統處理預訂免費設施、縮短團體取消預訂通知期等。

否決向「執雞」者收費

為遏炒場活動,該署建議將訂場期限由三十天前縮短至十天前,減少炒家尋找買家的時間,又指今年初已於多個使用率較高的體育館進行問卷調查,約六成受訪者支持縮短個人訂場期限,當中七成人支持縮短至七或十天。

當局發現有炒家訂場後故意不出現取場,疑早已聯絡買家到場「執雞」,其中以炒賣足球場的情況嚴重,其中去年七至九月足球場「執雞」佔整體預訂節數約三分一,建議在足球場試行取消「執雞」安排,檢討成效後再考慮是否在其他設施推行。申訴署早前亦建議康文署向「執雞」者收費,但康文署考慮後,初步認為申訴署的建議不可行。

當局會在今年十二月中再進行問卷調查了解用家意見,分析及平衡各方意見後,會改動現時的電腦訂場系統「康體通」以配合新措施。

另外,就部分體育設施使用率偏低,如一○至一一年草地滾球場使用率僅三成,壁球場及網球場使用率僅約五成,曾德成指康文署會鼓勵及邀請學校及體育團體等在非繁忙時段使用,亦會開放該類設施作其他體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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