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被借戶口 賣方料免起訴
【本報訊】案中變成「替死鬼」的六名網上賣家,因他們不知情下,被騙徒利用他們的戶口犯案,相信只會「有驚無險」,不會被警方起訴。有律師則提醒喜愛在網上交易的市民,切勿輕率將戶口資料給予陌生人,最好選擇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方式進行交易,較為萬全。
現金當面交收最安全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部分市民在進行網上交易時,習慣由賣家向買家提供銀行戶口資料,買家付款後,便寄出貨品或由買家前來收貨。陸續稱「呢種入數模式方便快捷,似乎難以避免,但戶口分分鐘會被歹徒利用,作不軌用途。」他建議市民在網上買賣時,以現金面對面交易,最好選擇在地鐵站等公眾場所進行,是較安全的做法。至於被捕的六名網上賣家,如在不知情下借出戶口,被歹徒利用犯案,應不會被警方起訴。
根據法例,任何人士如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可能干犯香港法例第四五五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有關洗黑錢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